大眾網(wǎng)·海報新聞記者 吳軍林 解強民 實習生 荊婧華 報道
駱緒禮是安徽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的司機,今年1月9日,他回家吃完午飯,在下午上班前,心臟驟停去世,年僅52歲。他的離去已使妻子“淚雨空流”,而作為家里頂梁柱的他,因為未被認定工傷,更讓妻子驟然感到生活的重壓。
4月10日,駱緒禮的妻子徐女士告訴大眾網(wǎng)·海報新聞記者,1月9日,駱緒禮在上午跑完車后回家吃午飯,判斷在下午2點左右昏迷,“因為1點多的時候他還跟別人說過話,2點多,別人給他微信就不回了?!?/p>
(資料圖)
徐女士說,當天下午,丈夫的朋友一直給丈夫打電話,但沒有接,5點50分左右,他的朋友到家門口喊,無人回應,后來發(fā)現(xiàn)他倒在家附近的車子一側(cè)。
徐女士說,120車輛到達時,丈夫還有生命體征,但搶救四五十分鐘后,于當晚去世。
駱緒禮的死亡證明顯示,其死亡原因為呼吸心跳驟停。
駱緒禮的死亡證明
徐女士說,丈夫的身體一直不錯,但是從2022年12月“陽”了之后,一直說不怎么舒服,在去世前幾天還說過乏力、有點低燒。她曾勸過丈夫請假,但他舍不得請假。
徐女士質(zhì)疑公交公司未及時發(fā)現(xiàn)335路公交沒有運營。徐女士說,每條線路都有監(jiān)控,這條路線只有丈夫一輛車往返跑,當天下午沒有車,公司都發(fā)現(xiàn)不了嗎?如果公司能及時通知,說不定人還有救。
在申請工傷認定后,六安市裕安區(qū)人社局于3月16日回復稱,駱緒禮受到的事故傷害,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決定不予認定或者視同工傷。
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徐女士說,人社部門認為事發(fā)時丈夫不在工作崗位上,但他上午上班打卡,晚上下班打卡,中間也應屬于工作時間。而且,公交公司此前中午提供盒飯,后來取消,每人補貼10塊錢餐費,駱緒禮才回家吃飯。
4月10日上午,大眾網(wǎng)·海報新聞記者就此采訪裕安區(qū)人社局,一位工作人員說,正將駱緒禮的調(diào)查情況向六安市人社局匯報,不便通過電話告知記者。
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人郭先生回應大眾網(wǎng)·海報新聞記者說,會將駱緒禮之事向交通局匯報,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郭先生說,公交公司曾就撫恤金方面事宜與家屬多次溝通,但雙方未達成一致。他說,如果雙方達成協(xié)議,就按協(xié)議執(zhí)行,如果無法達成,建議家屬通過官方途徑解決。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是徐女士的代理律師,他認為,死者駱緒禮回家吃完午飯后,準備駕車去上班,卻不幸在家附近死亡,屬于上班途中,應認定為工傷,基于以下兩點:
第一,駱緒禮死亡前準備駕車去上班的行為屬于為開展工作做前期準備,視為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的延伸具有合理性,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本意,也符合認定工傷的條件。
第二,《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將“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nèi)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規(guī)定為視同工傷,因為一個人疾病的發(fā)展往往會有由輕到重的動態(tài)發(fā)展過程,因此如有證據(jù)證明職工確在上班期間出現(xiàn)病癥,后來在48小時內(nèi)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應考慮是否視同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