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了“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并在近日下發(fā)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依法查糾摩托車、電瓶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開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那么6月1日以后,市民騎電動自行車出行不戴頭盔會被罰款嗎?就市民比較關(guān)心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市交管局秩序大隊大隊長孫利民。
問:6月1日以后,市民騎電動車出行不戴頭盔,是否會被罰款?
答:6月1日起至11月底,我市重點針對騎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的行為進行查糾。因我省新的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還沒有出臺,路面交警暫不會對違反佩戴頭盔者進行罰款,但會對違反者進行教育、警告、糾正。
問:市民騎共享電動自行車是否需要戴頭盔?騎自行車是否要戴頭盔?
答:共享電動自行車同樣也是電動自行車,也要戴頭盔。至于自行車,因行駛速度較低,暫不作硬性要求。
問:機動車后排座位乘客是否要系安全帶?
答:無論前排還是后排,司乘人員都要系安全帶。我市目前已對機動車司乘人員不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行為進行電子警察抓拍,并依規(guī)定予以處罰。